从地摊经济学看综合能源服务
最近成为热议,大家纷纷开始谋划摆地摊业务。
今天看了一篇刘润老师写的文章《地摊经济学:摆摊吧,后浪》,文章的观点是“地摊经济,本质上是一次流量重新分配的红利”。
原来的人流,靠的是地段,红利被沿街商铺所瓜分,城管禁止摆摊,确保了这种流量独家经营权。这种红利的最直接表现,就是“房租”。
人们走过地摊和商铺,不自觉的就被激发了消费欲望,多买了一些零食和商品,原来商铺经济能激发100元,加上地摊经济可以有130元,只不过分到商铺是80元,地摊完成了50元。所以商铺受到了损害。
另一个新闻是《武汉允许摆菜摊后,菜价回到10年前》,消费者得到了实惠。
用这种地摊经济学视角审视综合能源和售电,那么电改实际上是对电力流量价值红利的重新分配。
曾经有一位主管能源的副省长问了一个问题:凭什么电力生产链条上要多一个售电公司环节,如果是简单的倒买倒卖,它们凭什么要分走一杯红利?
据说在场的人都沉默了。
那么凭什么商业产业链上,要多一个地摊环节,它们凭什么分走一杯红利?
从地摊经济学来看,增加的售电和这两个环节,本质上就和地摊一样,是电力流量价值的再分配和再创造过程,自然需要得到回报。
电力过网费,本质上是一种电网资产租,和房租是一样的道理,占据流量档口,独家垄断流量红利权。
需要看到的是,这种流量红利权并不仅仅是统购统销的价差,更重要的是一种依附于电力流量的价值红利分配权,比如电力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,比如客户工程的中标,比如电网公司开展综合能源的市场资源等,都是依附于电力统购统销之上的价值流及其变现的权利。
所以这也能解释,为什么在第一轮输配电价格基本等于统购统销价差的情况下(基本没动电网公司蛋糕),电网公司发自内心的那种恐惧感,拼命的要进入到综合能源服务领域,这种恐惧感不仅仅是价差的减少(降低房租),而是在电力市场化过程中,基于垄断流量的价值红利权失去(摆地摊的把租房卖奶茶的挤跑了)。
而售电+综合能源,其实就是对这种流量价值红利的挖掘、放大和变现。正如地摊虽然看上去让沿街商铺销售从100块变到80块,但是地摊本身刺激了需求,创造了50块的销售,总的盘子增加到130块,那么地摊从中获得利润也是必然的。副省长的灵魂问题,通过地摊经济学得到了回答。
地摊消费者,同样得到了实惠,因为总体的租减少了,获得的服务增加了。正如电力消费者,也能从电力租(降电价)的减少中得到实惠,也能享受更多的服务(另一个有趣的视角是:分布式能源本质上就是一种电力地摊,因为只交配网费了)。
再深入一点,综合能源如何让总盘子从100块,增加到130块?如何刺激客户的能源消费欲望呢?
就像消费者对高房租下的商品零售欲望被压抑一样(这种压抑以后的报复性消费,其实就是电子商务的基本盘),原来客户对电力的欲望是被压抑的,因为电网公司并未提供除了供电以外的其他服务,比如能效服务、设备服务、交易服务等。
现在包括售电公司在内的各种综合能源服务主体,都在围绕着这些潜在的企业服务需求进行价值创新,也就是那个增加的30块。如果我们走过台北的士林夜市,就会看到综合能源服务在真正接地气的业务方面的潜力,就像我们对美食的欲望,会因为夜市而被激发一样。
地摊把依附于地段垄断的店铺人流分离了很大一块,并且基于这种流量分离,形成了价值红利的再创造和再分配。电改实际上把依附于电网自然垄断的电流,以及脱离于物理电网之上的综合能源价值流分离了,并且同样形成了价值红利的再创造和再分配。
地摊经济最大的价值,不仅仅是分了20块,还有再创造的30块,这是对勤劳的地摊主们的价值肯定,你们是创造价值的,而不是简单的从商铺那里分了20块。
没有人会否认综合能源也是创造价值的,甚至不仅仅是30块,因为客户在用电用能方面被压抑了几十年的需求,是巨大而磅礴的。
其实电网公司做综合能源,背后的恐惧和关注的点,更多的是从100块到80块,要把失去的20块尽量拿回来。所以我一直觉得不用害怕电网综合能源的竞争,因为它们的位置,决定了它们很难看到或者拿到那个增加的30块,就像商铺的业主没有动力去摆摊一样:躺着挣钱多舒服,何必要跪着挣钱呢?
所以你看电网的综合能源,都是投资行为:、配网、多能互补网络、储能。说白了还是一种“房租思维”,一种“躺赚思维”。摆地摊多累啊,又没有租金可以收,完全靠服务客户赚钱。
但是夜市里有商铺吃不到的美食,而且夜市的更多红利是深夜经济,这是商铺无法拿到的红利。
我认为这可能是综合能源服务的另一种精彩,不是高大上的什么多能互补,而是从配电室扫地开始的一系列地摊式服务。
一个有趣的事实是,全国电力运维服务起步最早,做的最好的是广东,广东的各种客户服务都是全国领先的。